久中观察,

久中观察|“第三次托举”,是律所组织存在的意义

久中观察|“第三次托举”,是律所组织存在的意义

引言

Introduction

真正好的平台,不替你走路,但会让你更早站到更高的地方。一个律师走到今天,大多经历过两次重要的托举。第一次来自家庭。它未必能给每个人同样的起点,却给了我们最初的根;第二次来自自己。一次次考试、深夜里的书、一场场庭审、一个个没有人替你承担的选择,最终把一个普通年轻人送进了法律职业。但很多律师走到某一个阶段会发现:靠自己,可以完成入行;但想走向更大的舞台,往往还需要第三次托举。

它来自同行者,也来自组织。有人愿意把多年积累下来的判断告诉你;有人愿意让你进入真实项目,而不是永远只做边缘执行;当你走到能力边界时,有团队在后面;当你准备向前时,有平台愿意把资源、信任与机会放到你脚下。

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第三次托举。

 

01

为什么法律行业,

到今天仍然需要“师徒”制

 

法律不光是一门知识,也是一门手艺。法律很严谨,也很严肃。做法律的人,不光要懂法,还得懂人。法条能查,判例能学,但有些东西,书上真教不会。

客户说了二十分钟,哪句才是真正的问题?几百页材料摆在面前,哪个事实才决定案子往哪儿走?客户想要“赢”,但什么才是真正对他好?风险这事儿,是必须拒绝,还是能扛一扛,或者是能换个方案重新设计?这些本事,往往就在老律师的一次追问、一次改稿、一次现场判断里。

所以法律和医学这种特别吃经验、责任和判断的行业,一直都有师徒带人的老传统。有些东西不是听课听会的,是一起干活、一次次判断,慢慢带出来的。

真正好的师徒关系,并不是:前辈永远掌握客户、资源和机会,年轻人永远跟在后面,而应该是一场双向接力。

 

前辈把自己踩过的坑、走过的路、形成的判断交出来;年轻律师则带回新的工具、新的市场、新的表达方式和新的国际视野。组织要做的,是让这种相遇不再完全依靠运气。

 

久中的“第三次托举”理念:

前辈的经验进入组织后成为共同支点,后来者仍要自己出发,但不必每一次都从迷雾里重新找路。

 

02

周子涵走过的弯路:年轻律师最怕的,不是没有案子

 

周子涵律师曾经讲过一段自己的经历。

2022年秋天,他连续面试了10家律所,都没有结果。后来,他进入了一家网推所。对于一个刚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年轻人来说,“案子多、机会多”,当然很有吸引力。

但他后来逐渐意识到:年轻律师最需要的,从来不只是被不断地“喂案子”。如果一个平台只让年轻人重复执行,却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这么判断;如果每天都在做案件,却没有机会真正观察庭审、理解客户、形成自己的方法;那么“案子很多”,未必等于“成长很快”。

在他自己的回忆中,一次申请旁听庭审却未能如愿的经历,让他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真正需要怎样的职业环境。此后,他用大量时间投入案件、开庭和学习,最终离开原来的工作环境。他执业后曾经历近200次庭审,这段高强度实践也成为其职业成长的一部分。这件事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哪一种律所模式绝对好或不好。

而是:一个年轻律师真正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不是有人永远替你做判断。也不是有人永远把案件送到你桌上。而是有人让你进入真实现场,看见一个专业律师到底怎样工作;然后有一天,你能够自己判断、自己承担、自己面对客户。

这才叫托举。

 

03

一人止步的项目;

组织却有可能破局

 

律师行业越来越复杂。尤其是涉外业务。

一个移民纠纷,表面上可能只是:“钱交了,身份没办下来,我想退款。”但真正打开之后,合同可能签在中国,服务履行在境外,投资项目主体又在第三个国家。里面同时存在合同、身份、资金、境外资产和不同法域的问题。一个律师再优秀,也很难仅靠个人完成所有工作。这也是久中设立涉外移民纠纷专业平台的意义。

目前,久中涉外移民纠纷全球调解中心聚焦移民服务合同、境外项目交付、跨境投资退款、海外身份规划、境外房产及股权等复杂纠纷,并根据案件需要连接境外在地专业资源,形成从风险识别、证据梳理到谈判、诉讼、仲裁及执行协同的处理路径。

对青年律师而言,这类平台最大的价值,不只是“这里有一个新业务”。而是:你能够比单独执业时更早看到复杂业务到底长什么样。你会发现,一个真正的跨境项目不是某一个律师“什么都会”。而是有人做案件中枢,有人研究当地法律,有人处理客户关系,有人负责谈判,有人协调境外资源。

律师职业真正从“个人英雄主义”进入成熟阶段的标志,就是开始理解:专业不仅是我能做什么,也是我知道什么时候应该与别人协作。

这就是组织给律师的另一种托举——不是替你拥有能力,而是让你的能力进入一个更大的系统。

04

公益,也是一次托举:让年轻律师真正进入“人群”

 

还有一种托举,看起来不像业务。甚至一开始,它没有复杂的大案,也没有漂亮的金额。那就是公益。

久中的公益团队目前分为法援小组和“走进街道”等方向,通过公益法律咨询、社区普法和风险提示,让律师真正进入普通人的生活场景;律所也为参与律师统一提供宣传物料、内容、品牌传播和现场支持。

为什么这也是托举?因为年轻律师最缺的,有时候不是法律知识,而是见人。

你只有真的坐到社区里,才会知道一个老人是怎样表达自己的焦虑;一个普通家庭为什么会因为一套房子纠缠十几年;一个看起来简单的问题,为什么背后可能藏着养老、继承、婚姻和亲情。

法律最终处理的,不只是法条。而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所以组织如果能够把年轻律师带进这些真实场景,让他更早练习倾听、表达、判断和解决问题,本身就是一种职业训练。

公益的第一价值当然是帮助别人。但对律师而言,长期参与真实社会,同样会让他成为一个更理解人、更理解社会、更能处理复杂问题的人。而这恰恰也是好律师必须具备的能力。

 

05

真正的托举,

不是“把资源喂给你”

 

平台好,不代表律师可以躺着成长。

组织能够做的,是搭台。把经验打开。把项目入口打开。把不同专业的人连接起来。在你遇到问题时,让你知道可以找谁。但组织不能替你见客户。不能替你读案卷。不能替你在法庭上作出判断。更不能替你承担职业责任。

所以真正健康的托举,其实有两个方向。

一边是组织问年轻人:“我能不能让你更早看到真正的世界?”另一边是年轻律师问自己:“机会来的时候,我敢不敢走进去?”

如果永远只等别人安排,再好的平台也托不起一个不愿意起身的人。久中希望形成的,不是一种依赖关系。而是一种能力关系。平台给你更高的起点,你最终长出自己的腿

06

最好的传承,是被托举的人,

有一天也成为别人的肩膀

 

久中成立的时间并不漫长。所以我们所说的“站在久中的肩膀上”,并不是把机构历史说得比事实更久。真正的肩膀,是久中前行者在长期执业中形成的经验、资源和判断,在进入组织之后变成了可以被共同使用的能力。

资深律师把走过的路整理成地图。年轻律师依然要自己出发。但他可以少走一点弯路,更早看到世界真正的样子。而年轻律师带回来的新技术、新市场、新国别研究和新的表达方式,也会反过来更新组织。

所以一个好的律所,不应该是一座静止的山。更像一条河。经验不断流进来,也不断流出去。

今天,一个年轻律师被前辈提醒;几年以后,他可能开始提醒别人。今天,他第一次被带进一个跨境项目;未来,他也可能成为那个愿意把新人带进去的人。今天,他借助平台成长;有一天,他本身就成为平台的一部分。

这才是“第三次托举”最终想完成的事情。

 

第一次托举,让我们有了根。第二次托举,让我们依靠自己的努力走到今天。而第三次托举,真正改变的,也许不是你今天多拿到一个案件、多认识一个客户。它改变的是:

你原本需要十年才能看见的东西,有人愿意让你第五年就看见。

你原本要踩很多次坑才能形成的判断,有人提前告诉你哪里有河、哪里有山。

但路仍然要自己走。

所以我们理解的久中“第三次托举”,从来不是把一个人抬到终点。而是在他准备向前时,给他一块更高的起点,给他可以同行的人,也给他在跌倒时能够重新站起来的支点。直到有一天,他可以不再需要被托举。甚至能够回过身来,成为另一位后来者的肩膀。

 

这,才是一个组织真正值得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