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
2025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并配套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日,三大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本次《重组办法》《重组审核规则》的修订是中国证监会和三大证券交易所为落实新“国九条”及“并购六条”的具体举措,旨在提高审核效率,提升监管包容度,从而进一步释放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中的主渠道作用。证券与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
前沿观察
2025年4月,特朗普政府掀起了“关税风暴”,对全球加征“对等”关税,对钢铁、铝等产品加征25%的关税,并持续提高针对中国的关税,甚至一度将部分中国货物税率提高至245%。同年5月12日,《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发布,双方宣布达成临时贸易协议,美国将对华关税从145%下调至30%,此暂停期为90天。看似中美本轮关税战暂告一段落,但业内普遍认为这并不意味着贸易关系正常化,而是双方在争取时间以评估经济影响和调整策略。
对于中国企业开展国际贸易而言,美国往往是一道绕不开的坎,特朗普政策“忽冷忽热”与“难以捉摸”,给中国企业带来了不小的焦虑。近些年部分产业逐步外移后,在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经由加工、改造、组装之后最终可能也仍然是销售至美国等高消费水平的市场。而目前中国企业选择用来“绕道”原产地的第三国往往在工业制造体系上弱于我国,因此对一些企业来说,找到一条合法合规的出海路径来“绕道”贸易壁垒、保障商业持续经营,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艰难的任务。
当中国企业在讨论与当地企业合资合作、亦或是建立区域生产基地的时候,表面上是转移生产环节,实质上却涉及了价值链的重构与控制权的让渡。伴随着原材料、零部件、产线一同转移的,必然也包含了中国企业的技术及其背后所对应的知识产权、数据等无形资产,这就意味着国际技术转移将成为中国企业合法合规利用原产地规则“绕道”贸易壁垒时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
本文将从原产地规则出发,探讨合法合规“绕道”贸易壁垒的基本前提条件,以及在“绕道”过程中面向第三国合作伙伴开展国际技术转移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出海企业开展国际技术转移所可能面对的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合规业务-海关与贸易合规
前沿观察
今年年初以来,美国政府包括关税、AI管制等在内的一系列经贸举措引人关注。一片喧嚣中,联邦和各州涉及外国在美投资的政策也在发生变化。CFIUS制度是美国从国家安全角度审查外国投资的法规体系,这一体系近期也有了三个值得关注的动向。公司与并购-跨境投资和并购